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該署於104年7月3日以環署綜字第104005198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檔  號: 收發文號: 1040006573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4年07月08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41295139
*1041295139*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蕭文君
聯絡電話: (02)7712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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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07月07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040091617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3件) 環保署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1040091617_Attach1.pdf、1040091617_Attach2.docx、1040091617_Attach3.pdf,共三個電子檔案 ) 1041295139_1_1040091617_Attach1.pdf
1041295139_2_1040091617_Attach2.docx
1041295139_3_1040091617_Attach3.pdf


主 旨: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業經該署於104年7月3日以環署綜字第104005198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該署104年7月3日環署綜字第1040051981B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之行政與社會安定性,提升環境影響評估效率,加強公眾參與,爰修正該施行細則。
三、 該施行細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104年7月3日修正發布之第5條之1、第11條之1及第12條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