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收發文號: 1040008997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4年09月22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41296961
*1041296961*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蕭文君
聯絡電話: (02)77129123
電子郵件: :mphsiao@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09月22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040130488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3件) 環保署令、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1040130488_Attach1.pdf、1040130488_Attach2.docx、1040130488_Attach3.docx,共三個電子檔案 ) 1041296961_1_1040130488_Attach1.pdf
1041296961_2_1040130488_Attach2.docx
1041296961_3_1040130488_Attach3.docx
主 旨: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9月21日以環署綜字第1040075950號令修正發布「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第6條規定,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該署104年9月21日環署綜字第1040075950F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重點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以列表方式判定應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者,比照同條第2項自願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者,採用相同費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