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收發文號: 1050000213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5年01月08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51290158
*1051290158*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張心恬
聯絡電話: 02-7712-9035
電子郵件: :shinten@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01月08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050002225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環署水字第1040110369號令( 310996500Q0000000_1050002225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051290158_1_310996500Q0000000_1050002225_Attach1.pdf
主 旨: 「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4條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5年1月6日環署水字第1040110369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月6日環署水字第1040110369F號函辦理。
二、 旨揭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載於該署網站環保法規網頁(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請自行下載。
三、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署本案聯絡人鄧志夫先生,電話:(02)2311-7722分機2822,電子郵件:cfteng@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