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2條條文勘誤表

檔  號: 收發文號: 1050003526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5年04月13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51292804
*1051292804*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張譯元
聯絡電話: (02)7712-9122
電子郵件: :yiyuan@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04月13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050050017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2條勘誤表、1050411勞動部原函( b6f9956bb7b031227a15059dfe8d37e9_1050050017_Attach1.odt、b6f9956bb7b031227a15059dfe8d37e9_1050050017_Attach2.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051292804_1_b6f9956bb7b031227a15059dfe8d37e9_1050050017_Attach1.odt
1051292804_2_b6f9956bb7b031227a15059dfe8d37e9_1050050017_Attach2.pdf


主 旨: 函轉勞動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2條條文勘誤表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05年4月11日勞職授字第1050201098號函辦理。
二、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該部承辦人,徐小姐,電話:(02)8995-6666,電子信箱:minyu@osh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