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3、第14條之1附表12之1、第16條附表14、第31條附表15,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5年9月22日以勞職授字第1050203464號令修正發布

檔  號: 收發文號: 1050009545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5年09月30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51297504
*1051297504*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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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09月30日
發文字號: 北市勞職字第1051456730-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主 旨: 函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3、第14條之1附表12之1、第16條附表14、第31條附表15,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5年9月22日以勞職授字第1050203464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勞動部105年9月22日勞職授字第10502034645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規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至(http://bola.gov.taipei/),「首頁 > 業務服務 > 勞動服務 > 職業安全衛生服務專區>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