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收發文號: 1050009499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5年09月30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51297475
*1051297475*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蕭文君
聯絡電話: (02)77129123
電子郵件: :mphsiao@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5年09月30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050135010-A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研習計畫( 7a891abbc5985bf1c0e50fdee50a6182_1050135010A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051297475_1_7a891abbc5985bf1c0e50fdee50a6182_1050135010A_Attach1.pdf (附件一)
主 旨: 本部辦理「105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第三場)」,請貴校環境教育推廣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 為協助學校環境教育推廣人員以經歷管道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本部委託社團法人台灣環境管理協會(以下稱環管協會)辦理旨揭研習。
二、 本部業於105年3~4月間業辦理2場次研習,為擴大服務,本部與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合作加開第3場次,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對象:各級學校教師、行政人員且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優先);臺中市轄管各級學校之校長、侯用校長、學務主任、衛生組長。
(二)日期:105年11月7日~8日、7月14日~15日,共4天。
(三)地點:朝陽科技大學。
(四)報名網址:http://goo.gl/W6rx3E(請注意英文大小寫)。
(五)報名時間:105年10月3日(星期一)開始報名,額滿為止。
(六)課程內容請詳附件,倘有疑問請洽環管協會林筱嵐小姐、施沛妤小姐,電話:02-2910-8312或02-29122910分機112、137。
三、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財團法人,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前項學校所指定之人員,應自該法施行之日起5年內(105年6月4日前),依第10條規定取得認證。」尚未取得認證學校(名單如研習計畫附件2)請派員參加,並儘速申請認證,其餘各校可視需求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