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謹訂四月份舉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財務評估與實例應用專班」課程,歡迎有興趣者自行報名參加。

檔  號: 收發文號: 1060002813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6年03月23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6129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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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 函  
機關地址: 10488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68號9樓-7
承 辦 人: 洪小姐
聯絡電話: 02-23628111
電子郵件: clptc18@clptc.com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03月22日
發文字號: 華專建字第1060000059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研習簡章( 9b4e30ef655ef4f1baceb3c59c15091c_0000059A00_ATTCH46.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061292278_1_9b4e30ef655ef4f1baceb3c59c15091c_0000059A00_ATTCH46.pdf (ATTCH46)


主 旨: 為協助促參案件承辦人員瞭解最新修法與財務評估,瞭解如何運用最新法規辦理促參案,謹訂四月份舉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財務評估與實例應用專班」,敬請惠予公告並薦派所屬(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部門人員參訓。
說 明:
一、 為因應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透過 BOT、BTO、ROT、BOO或OT 等辦理方式,提升產業商機與公共服務效能,爰開辦本專班。
二、 財務規劃評估乃促參案件成功之重要一面,特別是促參法第廿九條之最新修訂,影響「不具完全自償能力促參案件」甚鉅,涉及依營運績效給予補貼與需要增加其他配套措施評估。最新修訂之促參法施行細則,對於自償能力計算、縮小自償率、內部報酬率計算亦有修改與調整。
三、 為協助促參案件承辦人員瞭解最新修法與財務評估,瞭解如何運用最新法規辦理促參案,後續促參業務與已簽約案件如何進行必要調整及修約檢討,主計會計審計及廉政人員監督促參案件應注意事項,嚴謹周延完成促參案件,歡迎踴躍派訓。
四、 詳細課程資訊與報名簡章,請您詳閱附件說明。官網WWW.CLPTC.COM提供報名表下載。
五、 全程參與學員可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相關規定,登錄「公務人員學習時數、景觀師、經濟部中小企業學習護照」積分時數。



正本: 同受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