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業製作「105年中央部會重要蚊媒傳染病講習」課程

檔  號: 收發文號: 1060003428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6年04月11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61292771
*1061292771*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林楚凡
聯絡電話: 02-7736-6306
電子郵件: :safili07@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6年04月10日

發文字號: 臺教綜(五)字第1060045428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105年中央部會重要蚊媒傳染病講習」影片課程及時數( 9b5b65a7f209b38b5be576cec5bc5640_1060045428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061292771_1_9b5b65a7f209b38b5be576cec5bc5640_1060045428_Attach1.pdf (附件一)



主 旨: 衛生福利部業製作「105年中央部會重要蚊媒傳染病講習」課程,請轉知所屬人員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參與研習,並運用於平時之環境管理實務,期降低蚊媒傳染病發生風險,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106年3月29日衛授疾字第1060200309號函辦理。
二、 為利各機關學校主動做好自我管理,衛生福利部已協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重要蚊媒傳染病講習課程影片上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epa.gov.tw/),並認列環境教育學習時數2.5小時(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業務相關人員上網研習,以提升重要蚊媒傳染病防治認知,主動做好環境管理及孳生源清除,有效推展防治工作,降低流行風險。
三、 另請持續落實權管房舍、空地、空屋及設備設施之環境管理及孳生源清除工作,尤其位於南臺灣高風險地區之房舍或空屋,請定期派員巡查,避免成為病媒蚊孳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