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辦理「103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

檔  號: 收發文號: 1040000862
保存年限: 收發日期: 104年01月30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041290660
*1041290660*

   教育部 書函  
機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張譯元
聯絡電話: (02)7712-9122
電子郵件: :yiyuan@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01月30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04001358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4件) 勞動部原函0127、選拔作業要點附件1、103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初審意見表附件2、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附件3( 1040013580_Attach1.pdf、1040013580_Attach2.pdf、1040013580_Attach3.doc、1040013580_Attach4.doc,共四個電子檔案 ) 1041290660_1_1040013580_Attach1.pdf
1041290660_2_1040013580_Attach2.pdf
1041290660_3_1040013580_Attach3.doc
1041290660_4_1040013580_Attach4.doc


主 旨: 函轉勞動部辦理「103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1事,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該部104年1月27日勞職授字第1040200205號函辦理。
二、 該部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依該部之「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附件1)辦理旨揭選拔活動。
三、 旨揭選拔活動獲得五星獎者,該部規劃於下半年辦理公開表揚,為配合活動期程,自即日起至104年3月27日止,由初審單位接受推薦及自薦,請依附件2格式填寫。
四、 檢附原函及該部補充說明(含填寫範例,附件3),如有其他之疑問請逕洽該部承辦人:曾詩凱先生,電話(02)8995-6666#8109,Email:skytzz@osh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