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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教職員汽機車車位自8月1日開始申請

各位同仁好:

優先開放教職員申請汽機車停車位期間:

8月1日起0 9:0 0 至 8月31日1 6:0 0止
8月1日 0 9:0 0 至 1 2:0 0由一級主管優先登記
並自9月1日起開始管制未登記車量

登記之有效認定如下.
1.至總務處領取繳費單

2.至出納組憑單繳費

□ 汽車-每學年新台幣(1樓平面)2,400元 (地下室B1至B2)3,000元

□ 汽車(特定區)-兼任教師每學年新台幣1000元

□ 機車-每學年新台幣1,000元


3.至總務組依繳費單登記指定車位

4.將停車證貼至車牌右上


若車位未全數登記完畢
自9月1日0 8:0 0起開放學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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