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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教育部來函,告知「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附表2修正
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4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0016589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
附件1.pdf
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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