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第二學期.教職員停車位申請公告
優先開放教期員申請汽機車停車位期間:
98年2月11日 09:00 起至2月20日 16:50止
並自2月18日起開始管制未登記車量
登記之有效認定如下.
1.至出納組憑單繳費
|
□
|
汽車-每學期新台幣1,200元 | |||
|
□
|
汽車(特定區)-兼任教師每學期新台幣400元
|
|||
|
□
|
機車-每學期新台幣600元 | |||
2.至總務組依繳費單登記指定車位
3.將停車證放至可供辦識之處
A.汽車前擋風玻璃
B.機車車牌上
若車位未全數登記完畢
自2月23日09:00起開放教職員及學生登記